新華日報7月24日報道
通州再修訂《領導干部離任交接規定》消除“責任真空”
新任“一把手”主動要求延長交接時間
□ 本報記者 徐超 通訊員 趙慕陽
一套交接表,兩份責任單。6月16日,在南通市通州區城管局會議室,離任局長與接任者相對而坐,在組織、紀檢、審計部門工作人員監督下,逐項核對資產負債、在建項目、信訪積案清單。
“過去見個面、握握手,就交接完了。”現場參與監督的紀檢監察干部感慨,“現在要對照規定一條一條交接確認,將責任一項一項厘清。”
離任交接曾有模糊地帶。一些干部離任時只做簡單工作交代,管理事項、經濟事項常被忽略,從而形成“責任真空”。2007年,南通在全省率先開展“三責聯審”制度試點。在此基礎上,2014年通州區試行出臺離任交接暫行規定。今年6月,通州區又修訂出臺《領導干部離任交接規定》,將交接內容細分為管理事項、經濟事項兩大板塊:管理事項覆蓋近3年綜合考核結果到重大歷史遺留問題等7個方面,經濟事項則聚焦資產負債、在建工程、經濟糾紛等方面情況。
離任交接的核心是責任。“過去,最怕前任留下的隱性債務突然冒出來。”通州區級機關一位剛完成交接的“一把手”告訴記者,現在根據規定,離任后審計發現的交接前問題,仍由原任領導干部負責,相當于給了接任者一顆“定心丸”。
把雙方交接變成多方參與,通州區明確,離任交接必須以會議形式舉行,組織部門召集會議,紀委監委、審計局派員監督,形成移交人、接交人、監交人三方簽字確認的閉環。在五接鎮交接工作現場,當新任黨委書記對工程款支付程序提出疑問時,離任領導當即拿出文件和會議紀要進行現場說明。
規定要求,對于一些重要事項,紀檢監察、組織、財政、審計部門和交接雙方要各執一份。“相當于6雙眼睛盯著,想漏交瞞報都難。”通州區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,這也倒逼離任者對問題和風險進行全面梳理。興仁鎮在進行移交時,專門就巡視整改情況進行說明。在區住建局交接現場,離任領導不僅移交了項目進度表,還特別標注一些房地產項目的交付風險。
責任的明晰和確認,讓離任交接由看似程序性的小事,變成各方都嚴肅對待的大事,引導廣大干部校準“政績觀”,真抓實干、求真務實。根據規定,組織部門在干部調整后立即發出交接通知,一般在1個月內辦理交接手續。但根據工作需要,簽字確認的時間可延長至3個月。通州區級機關一名接任的主要負責同志認為新單位職能廣、業務多、任務重,主動要求延長交接時間。經過雙方協商,將交接簽字時間延長至3個月。
“新官必須理舊賬” 也寫入了制度:接任者對接任前已存在的職責范圍內問題,若消極回避、推卸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,按黨紀處分條例處理。交接會一結束,通州區城管局新任局長就召開專題會,將前任移交的5件信訪積案列入班子包案清單。
交接清單,正成為干部接力奮斗的履職清單。“華融和生——這個在川姜鎮幾任主要領導‘離任交接表’中的‘老面孔’終于可以不再出現了。”不久前,離任的川姜鎮主要負責同志在離任交接會上說。華融和生商業廣場項目曾因資金鏈斷裂深陷“爛尾之困”,歷經十年、三任書記、四任鎮長,在離任交接表上一棒接一棒標注風險隱患與推進舉措,最終在破產重整邊緣被成功盤活。
今年以來,我區緊扣“交接內容一應俱全、職責任務一貫延續、操作流程一清二楚、交接紀律一絲不茍”要求,修訂出臺《通州區領導干部離任交接規定》。通過會同紀檢、組織、審計等部門召開領導干部離任交接集體會議,已推動22名領導干部累計移交重點事項348件,有效促進了“一張藍圖繪到底、一任接著一任干”良好格局的形成。
下一步,我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,把離任交接作為規范領導干部履職用權、厘清責任邊界、保障工作接續的關鍵環節,并將交接實效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,確保工作不斷檔、服務不掉線、發展不減速,將“紙面交接”轉化為實際成效。